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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度建設

  1. 黨風廉政建設製度

  2. 發布時間:2019/08/08   瀏覽:

桂耀世院黨[2018]17 修訂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 醺要思想為指導, 堅持“懲防並舉, 註重預防”的方針,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立足教育,著眼防範的原則🤽🏿‍♀️。

二✒️、廉政建設責任製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 黨組織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或紀檢委員)為直接責任人,一級抓一級, 層層抓落實👨🏼‍🦲。

三👯🐾、黨組織要按照中央和省、州🕵️‍♀️、縣委的有關規定、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與黨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四🤑、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單位或個人,實行責任追究🍾。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 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管領導責任和分管領導責任, 按有關人員的職務, 違紀違法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不同的處分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