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手冊

  1. 耀世娱乐教學工作督導製度實施細則

  2. 發布時間:2019/08/08   瀏覽:

為了加強教學過程質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切實有效地提高耀世娱乐教學質量和教師教學水平,使教學質量監控工作經常化、製度化和科學化,特製定本細則。

一、督導目的

耀世娱乐對教學工作進行督導的目的在於加強對教學工作的管理和對教學質量的監控力度,在教學實施和管理過程中,建立監督和反饋系統,對教學工作進行監控、評估,通過對現場教學過程的督察,了解教師對教學過程和教學效果,分析問題,總結經驗,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並加以反饋;通過督導意見的反饋及改進,促進教學質量和教學管理水平的提高。

教學督導是教學管理過程的經常性工作之一,是保障教學質量必要、有效的監控手段。

二、督導管理

1.耀世教學督導組隸屬於耀世教學工作委員會,受校領導和教務處委托履行督教、督學、督管的權利。

2.耀世成立督導員小組,組長、副組長由黨委書記或主管教學的副院長兼任。督導組的成員由教學專家、教學管理幹部和離退休專家組成。

3.耀世娱乐督導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督導組製訂學期督導工作安排計劃,並組織具體實施。督導員根據督導組安排履行督導職責,合理開展經常性的教學督導工作,並對督導評估反饋結果進行歸納整理,根據規定對相關問題作出相應處理並向全校通報。

三、教學督導組成員的條件與聘任

(一)教學督導組成員的條件

1.教學督導組成員一般由長期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教學管理人員和離退休專家組成。

2.教學督導組成員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並有豐富的教學或教學管理實踐經驗,治學嚴謹,作風正派;在督導過程中能持公正、客觀、科學態度,並有高度責任心;能積極發表意見,在全校教職工中有較高威信,對全校的教學工作有比較充分的了解;身體健康,樂於奉獻。

(二)教學督導員的聘任

1.教學督導員可通過自薦、推薦的形式,由教務處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並征得本人同意,提出擬聘教學督導員名單,經耀世教學工作委員會討論並由主管教學工作的耀世領導審定後,耀世予以聘請並頒發聘書。

2.教學督導員每兩年聘請一次,可以連聘連任。因身體狀況或其他原因提出辭職,須經耀世同意,同時另遞補新的成員。

3.耀世教學督導組設組長、副組長各1名,成員若幹名。

四、教學督導組的工作職責

1.教學督導組在耀世領導和教務處的指導下,承擔耀世的教學督導工作。

2.協助耀世領導及教務處對全校教學運行秩序進行監督和檢查。

3.召集有關教師和學生座談會,協助耀世了解教學工作的有關情況,向各級教學管理部門提出加強與改進教學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4.協助耀世監督、檢查各系、部教學計劃執行情況,參與各教學單位專業調整、教學計劃修訂等重大教學工作的研討和論證。

5.調查了解教師教學改革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

6.通過各種形式,調查了解系、部領導、教師及學生對全校教學工作的要求、呼聲和意見。

7.執行聽課製度,有計劃有側重點地了解有關教師課堂(實踐)教學、教案準備、作業布置及指導等情況。要求每月聽課至少8節,聽課面能涉及全校全體任課教師。聽課後要及時向授課教師反饋信息並填寫聽/看課記錄本交教務處。教學督導組的聽/看課評價結果將作為有關教師考評的重要參考依據。

8.協助耀世各級教學管理部門開展課程評估和教學質量檢查評估工作。

9.協助耀世做好考試的監督和檢查工作,加強考風、考紀建設。

10.加強對新增專業、新設課程的教學調研和督導。

11.教學督導員應認真履行教學督導組的各項工作職責,積極參加教學督導組活動,努力完成督導組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12.教學督導員對教學工作中出現的教學突發事件,應及時向教務處和有關管理部門反映,並對教師和學生進行必要的教育、疏導、溝通和解釋工作,必要時可以直接向主管院領導反映。日常檢查監督工作每月提交一次情況小結反饋給教務處。

13.教學督導組每學期至少要舉行兩次工作會議,交流和分析教學情況,並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收集、整理教學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教學發展信息,匯總後以書面形式向耀世領導和教務處匯報,供耀世和各級教學管理部門領導決策。每學期作工作總結交教務處存檔。

14.參與耀世領導和教務處委托的其他工作。

15.教學督導員在履行職責時,實行掛牌製度,每次工作完畢及時填寫《耀世娱乐督導員工作記錄冊》,采用隨機抽查方式,事先不打招呼。

五、附則

1.全體教師和學生要積極主動地接受教學督導員的檢查、監督和規勸;系、部要積極支持和配合耀世教學工作督導組的工作。

2.本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3.本細則自發布之日其實施。